近日,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中山火电)2×30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脱硝除尘脱硫设施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先期验收。这标志着中山火电在环保验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将可获得相应的环保电价补贴。
中山火电高度重视经营与环保协调发展,在扩建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环保规定,投入近2.5亿元(人民币,下同)采用先进的脱硝、除尘及脱硫技术,以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全面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实现“超低排放”。该扩建项目包含2台1100t/h燃煤锅炉,经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严格监测、检验,省环保厅审核,项目1#、2#机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液氨储罐区边界监控点氨气最大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建二级限值的要求,项目脱硝除尘脱硫设施顺利通过先期验收。
据悉,为顺利通过验收,今年2月份机组试运行以来,中山火电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以及省环保厅相关要求,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在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验收通过日期比预期提前了一个月。按有关政策规定,自中山火电脱硝除尘脱硫设施先期验收通过之日起,中山火电即可申请每度电2.7分的环保电价补贴,上网电价达到广东省标杆电价标准,此外中山火电还可申请每度电0.5分的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按每年发电20亿度计,每年可增收1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