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午,省盐业集团党委书记吕永钟同志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结合广东盐业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两者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广东盐业作为国有企业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二是要立足盐业“小产品、大民生、重责任”的特点,加快推进风险梳理排查和管控工作,坚决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确保企业稳健经营。三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上级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该担当负责的必须担当负责,将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
盐业集团党委各委员,监事会主席,外部董事,总经理助理,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等共21人参加了会议。